大年二十九,一大早,沈烨就带着礼物去了一趟肇庆城。
一来是在年前拜访一下他的上官周斐,人情礼往,这算是下官本分。
除此以外,沈烨顺便把崔蓉家的五亩劣田过户到了秋生的名下,
收到周斐的确切消息,过了初八,这邓村的埠头就要兴建了。
沈烨的礼物只是一套白釉珐琅彩茶具,算不上多贵重,但是胜在精致清雅。
周斐大富大贵,自然不在意些许礼物,但是沈烨今天的到来却非常符合周斐的心意。
因为沈烨带来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,或者说是一个契机。
当然就是有关于任婷婷的消息了。
为难任婷婷的鲍家,也算是肇庆城里一等一的豪门大户,如果说周斐靠的枪杆子,那么鲍家靠的就是钞能力了。
鲍家前些年,趁着天下大乱的时候,占了城外的一处金矿生发起来。
如今家里开着钱庄,鲍家的大儿子,在广州城里傍上了一个大人物,当了官。
在肇庆城里,要说是能在场面上稳压周斐一头的,也就只有鲍家了。
沈烨和周斐在办公室里相谈甚久,一起吃过午饭之后,沈烨才告辞离开。
骑马快到城门口的时候,前面围得人山人海,有两个衣裳褴褛的乞丐正在街上互殴。
沈烨骑在马上居高临下,看得真切。
两个人仿佛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,下手贼狠,虽然没有章法,但是拳拳到肉,你来我往,场面搞得还挺血腥。
这世间从来都不缺看热闹的人,尤其不缺看热闹不怕事大的人,血馒头什么的最香了。
两个乞丐打得乒乒乓乓,血肉模糊,但是依然有一大群人远远的围观,甚至还有人口中呼喊:
“好!”
“打得好!”
“对,掏他裆!”
沈烨没兴趣看热闹,但是马路被堵得死死的,不得不拉住缰绳,放慢马速,停在了人群的外围。
眼瞅着明天就要过大年了,肇庆城里大部分的巡警都放假了。
就算是没放假,两个外乡乞丐打架,就算打死也不会有人在意。
被打死的活该,没死的那个跑了也就跑了,否则的话,一枪崩了,用草席一卷,扔到乱葬岗任由野狗啃食。
乱世之中,命如草芥。
此时,围观的人群之中,有一个体型富态的中年人,仿佛是被人群挤得站立不稳,猛的朝后倒去。
好巧不巧的,他的身后正好是沈烨,他趔趄着身体向后倒去,眼看就要撞到了黑马的脖颈之处。
沈烨用力一带缰绳,黑马猛地侧了一下身体,躲了开去,然而这胖子却没有就此摔倒。
他一个灵巧的转身,手中就多了一把寒光闪烁的匕首,朝着沈烨的腰间狠狠的攮了过来。
“啪!”
这中年胖子的眉间多了一个血洞,身形僵直的跪倒在地,随即扑倒。
沈烨手中,已经多了一把驳壳枪,毫不犹豫的开了枪。
枪声一响,人群先是一愣,有人看见胖子扑街,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:“杀人了!”
人群顿时轰的一声散开,哭爹喊娘,如同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。
就在此时,街边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,身不由己的被人群拥挤推搡到了沈烨的跟前。
他的肩头扛着的那个稻草靶子,前端突然伸出一截锋利的枪头,朝着沈烨胸口狠狠的撺刺过来。
“啪啪啪!”
枪声暴起,沈烨高居马上,开枪毫不迟疑,一点害怕误伤路人的想法都没有。
卖糖葫芦的小贩,连中3弹,怒目圆瞪,一脸不甘,捂住胸口倒在了沈烨的马前。
不过沈烨却连看都没看他一眼,手枪指着街上那两个正朝他腾跃而来的乞丐,手枪横握,疯狂搂火。
“啪啪啪~”
刚刚还熙熙攘攘的街道,此刻已经空无一人,就连两边的店铺,都门窗紧闭。
街面上只剩几双不知道是谁跑丢的布鞋,风中凌乱。
沈烨换了一个弹夹,这才翻身下马,街上躺着四个人,鲜血染红了青砖马路,非常刺眼。
沈烨端着枪,谨慎的打量了一下四处紧闭的店铺,确认没有其他埋伏,这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。
回身走到黑马跟前,它的胸口中了一枚飞刀,插得很深,鲜血正在汩汩流出。
沈烨轻轻的摸了摸它的马脸,黑马的眼里都已经疼出眼泪,但是依然乖巧的用大脑袋蹭着沈烨的手,
万物有灵,沈烨无比心疼,语气感慨:
“大黑,多谢了,要不是你,我今天可就栽在这里了。”
“沈大黑”
这是沈烨给这匹黑马取得名字,对应沈小黑,黑马原本是沈烨家护院首领胡宗的坐骑。
它是一匹军马,性格温顺,非常有灵性,
世事难料,谁特么知道这两个演苦肉戏份的乞丐,才是真正的硬点子,其中一个好像是练了什么硬气功,连中了3枪都没倒下。
冲得近了,直到第四枪被爆了头,这才算不甘倒下。
最后一个,飞刀玩得贼溜,第一刀居然挡住了沈烨的子弹,也不知道是不是懵的,而他这第二刀。
要不是大黑及时人立而起,帮沈烨挡住这一下,胸口中飞刀的,可就是沈烨本人了。
好在飞刀终究没有子弹快,他已经被沈烨打成了筛子,死的不能再死了。
江湖上有一种说法,7步之内,刀比枪快,呵!
先不说这个说法正确与否,但是有个前提是必要的,枪要在枪套里,而且保险没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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